各单位、相关老师: 
     
     
     
 为鼓励支持博士后人才科技创新,现就2017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   
 一、申报条件、资助重点及标准 
   
 (一)我省各博士后工作设站单位2016年1月1日后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; 
   
 (二)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; 
   
 (三)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,具有创造性、前瞻性和应用价值。 
   
 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、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,不再重复资助。对回国来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,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高校(科研院所)青年教师(科研人员)予以优先资助。 
   
 择优资助标准:资助3万元/人。 
   
 (四)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,择优确定资助对象,经省人力社保厅审定后将资助经费划拨至设站单位。 
   
 (五)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项目完成后,须向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。 
   
 二、提交材料要求 
   
 作为申报办法过渡和网站试运行,今年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一并同时进行。请登录浙江博士后网站(//zjbsh.zjhwrc.com)查看申报流程后进行网上申报。纸质材料-《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报书》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报送安中楼404室,逾期不再受理 
   
 
   
      
   
 联系人:茅老师    联系电话:87600065 
    
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 
    
 
   
      
   
 
   
      
   
 附件: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报书 
     
 
   
      
   
 
   
      
   
        宁波大学人事处
 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23日